不讲理小姐与说不得先生 » 2005年
看看书
小四 发表于 2005-07-19 23:10:20
我总以为看书是要有一副异常安静的心肠。
高中时代,学校图书馆所借图书的数目有严格限制,一周只得一本,那时对书简直存着膜拜的心,每个周一早晨早早候在图书馆门口,只为了自己心仪的书不至被别人抢先。我那所学校的图书馆不是开架阅读的,所有的书都被一面玻璃隔着,看得见,摸不到,要借什么书,必得大声唤来图书馆阿姨,指手画脚点明想要借的那本书,再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才能落手。
高中时候的我个性很腼腆,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里大声喳喳呼呼对我来说实在是件很羞耻的事情,所以往往在某个角落轻声细语地叫了半天“阿姨”“阿姨”也不获应答。叫了几次之后脸便通红了起来,想放弃,又舍不得书,只好再努力放大音量多叫一次。因为书在架子上排列得太密,有时会指点不清,阿姨拿错了书,只好又换,几次下来,阿姨没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
书来得不容易,到手后便分外珍惜。通常一天时间就忙不迭地读完,剩下的六天,开始安静等待下一个借书日的到来。遇到上下册的书就跟同桌预先达成协议,她借上册,我借下册,交换着看。后来又打劫了坐在我后面的两个男生的借书证,这样一个星期我就可以借三本书。厚厚薄薄的三本书,垫在枕头下,睡觉前伸到枕头下摸一摸温润的书面,真有小地主守着一亩三分地的那种窃窃的快乐。
读书的时候有洁癖,手要再三地洗,也绝不吃任何零食,因为怕饼干之类的碎屑掉在书页里,污了书的清白。彼时最憎恨的事就是在翻看一本书的时候夹中翻出几粒饼干屑或者瓜子壳之类,总觉得是对书的不尊重。
yudi在自己的blog里说起过读书的事,她是不惯看借来的书,嫌不干净,而我偏爱借来的书。尤其是那些在图书馆的架子上藏了许多年的旧书。
陈年的书有股旧旧的味道,不太好闻,带点经年的尘埃,可是我的鼻子却挺受用。最钟意的一瞬,是立在图书馆某个角落,随手打开一本旧书,书页中散出时光的味道,叫人听见岁月在字里行间轻移莲步的行走。那些藏在书中的岁月都淡淡地老了,像一道岸一样渐渐背离我们的泅渡,于是这些苍黄的纸张,便成了借以回溯唯一的船只。
喜欢旧书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新书书页挺刮锋利,常会割伤手,旧书的书页却要温柔得多,书页边缘出了毛,指肚滑过的时候有绒绒的触觉,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拈着往后翻,连书页相互碰撞的声音都分外沉实可爱。
旧书中有时还会有意外发现。某次借来一本小说,翻到一半时发现一张书签。书签背后密密麻麻写了几段缠绵小字,字迹秀丽,想是恋人间的书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遗忘在书里。又有次在另一本书中找到一张照片,一大群人嘻嘻哈哈合影,一脸青春。
于是有次顽皮,便在借来的一本书里故意夹了一片美人蕉的花瓣,用细钢笔在上面写了一阕纳兰容若的词。一边猜测看到的人会怎么八卦这片花瓣的来历,一边忍不住自己先一个人笑出了声来。
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从前那样安静的心了。
高中时代,学校图书馆所借图书的数目有严格限制,一周只得一本,那时对书简直存着膜拜的心,每个周一早晨早早候在图书馆门口,只为了自己心仪的书不至被别人抢先。我那所学校的图书馆不是开架阅读的,所有的书都被一面玻璃隔着,看得见,摸不到,要借什么书,必得大声唤来图书馆阿姨,指手画脚点明想要借的那本书,再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才能落手。
高中时候的我个性很腼腆,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里大声喳喳呼呼对我来说实在是件很羞耻的事情,所以往往在某个角落轻声细语地叫了半天“阿姨”“阿姨”也不获应答。叫了几次之后脸便通红了起来,想放弃,又舍不得书,只好再努力放大音量多叫一次。因为书在架子上排列得太密,有时会指点不清,阿姨拿错了书,只好又换,几次下来,阿姨没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
书来得不容易,到手后便分外珍惜。通常一天时间就忙不迭地读完,剩下的六天,开始安静等待下一个借书日的到来。遇到上下册的书就跟同桌预先达成协议,她借上册,我借下册,交换着看。后来又打劫了坐在我后面的两个男生的借书证,这样一个星期我就可以借三本书。厚厚薄薄的三本书,垫在枕头下,睡觉前伸到枕头下摸一摸温润的书面,真有小地主守着一亩三分地的那种窃窃的快乐。
读书的时候有洁癖,手要再三地洗,也绝不吃任何零食,因为怕饼干之类的碎屑掉在书页里,污了书的清白。彼时最憎恨的事就是在翻看一本书的时候夹中翻出几粒饼干屑或者瓜子壳之类,总觉得是对书的不尊重。
yudi在自己的blog里说起过读书的事,她是不惯看借来的书,嫌不干净,而我偏爱借来的书。尤其是那些在图书馆的架子上藏了许多年的旧书。
陈年的书有股旧旧的味道,不太好闻,带点经年的尘埃,可是我的鼻子却挺受用。最钟意的一瞬,是立在图书馆某个角落,随手打开一本旧书,书页中散出时光的味道,叫人听见岁月在字里行间轻移莲步的行走。那些藏在书中的岁月都淡淡地老了,像一道岸一样渐渐背离我们的泅渡,于是这些苍黄的纸张,便成了借以回溯唯一的船只。
喜欢旧书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新书书页挺刮锋利,常会割伤手,旧书的书页却要温柔得多,书页边缘出了毛,指肚滑过的时候有绒绒的触觉,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拈着往后翻,连书页相互碰撞的声音都分外沉实可爱。
旧书中有时还会有意外发现。某次借来一本小说,翻到一半时发现一张书签。书签背后密密麻麻写了几段缠绵小字,字迹秀丽,想是恋人间的书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遗忘在书里。又有次在另一本书中找到一张照片,一大群人嘻嘻哈哈合影,一脸青春。
于是有次顽皮,便在借来的一本书里故意夹了一片美人蕉的花瓣,用细钢笔在上面写了一阕纳兰容若的词。一边猜测看到的人会怎么八卦这片花瓣的来历,一边忍不住自己先一个人笑出了声来。
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从前那样安静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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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砂(1)
小四 发表于 2005-07-17 14:58:11
1
朱砂其实不姓朱。姓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还是婴儿的时候,她便被自己的父母弃在湖雾镇一户姓陈人家的门口。陈家吃斋念佛,行善积德远近闻名,于是便顺理成章收养了她。
陈家家底还算殷实,收养一个婴孩只如家里多了件摆设,并不放在心里。决定收养那日,陈老爷命管家细细翻看弃婴襁褓,试图寻出一些身世线索,却一无所获。陈老爷挥挥手正要离去,忽然听见管家一声惊叫,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枯瘦的手指直直指向女婴的背,在左肩胛骨下方寸半的地方,有处小指肚大小朱砂胎记。鲜艳欲滴,像是雪地里落的一滴随时要往四周围浸染开来的血,分外妖异。
大凶之印啊,老爷,这滴血是邪魔分娩时留下的脐带血,这个孩子身上有地狱的印记,她不是人间的啊,管家苦口婆心地劝,老泪纵横。这个孩子不能留。会给咱们家带来莫大灾难。
那就让咱们家的佛光煞煞这魔性吧。我就不信陈家的绵绵福泽降不过这点妖气。只是一个孩子而已,还能作乱么?有什么好怕的。陈老爷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爷……管家还想劝,陈老爷却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打断,举步要走,心念一动,本来对女婴不感兴趣的,因了管家几句话也便好奇低头端详了一番。
女婴闭着眼睛静静地甜睡,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睫毛低垂,鼻翼随着呼吸轻轻翕动,娇嫩得如同被风吹动的花瓣。
陈老爷忍不住轻轻伸手触碰,婴儿被惊动了,眼皮颤了颤,终于睁开来,却并不哭,安静地跟陈老爷的目光平视片刻,便温柔地牵起嘴角笑了。
这微笑分明十分动人,陈老爷却为之一震,骇然倒退几步,心里冒出一种很异样的情绪,别转身便大步离开。
快到走廊尽头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悲烈的惨叫:老爷,这个孩子不能留啊。大凶之印,必有孽生呵——
陈老爷猛然回身——
再过一个月就到六十岁大寿之期的管家翻过雕花围栏,抱着婴儿跳了楼。
陈老爷手脚发麻骇在原地,半天终于生出一丝力气走到栏杆前俯身下看。这个场景从此凝固成他生命中永远的梦魇——
老管家干枯的身体在铁硬的石板地面上几乎撞出了一个灰白色的印子,血花四溅开来,像打开了一朵巨大的莲花。身体四肢仿佛都摔成寸断,手臂却仍然死死箍着婴孩不肯放松。
浓烈的血气氤氲上升,陈老爷脸色雪白,抓在栏杆上的手握得死紧,却仍然控制不住身体的颤抖。闻声而出的仆人们都被这突发的事件惊呆了,院落里一片死寂。
半晌,忽然传出一阵婴儿“叽叽咕咕”的笑声,如卵石入湖,打碎了宁静——那个有着朱砂胎记的婴儿蹒跚地从管家怀里挣了出来,咿咿唔唔挥舞着两只藕白的手臂抬头冲楼上的陈老爷绽出一朵微笑。
那天陈老爷昏厥过去的最后一瞬,忽然闪电般想到:管家跳楼时明明是脸朝下,落地时怎么会变成脸朝上的姿态?
朱砂其实不姓朱。姓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还是婴儿的时候,她便被自己的父母弃在湖雾镇一户姓陈人家的门口。陈家吃斋念佛,行善积德远近闻名,于是便顺理成章收养了她。
陈家家底还算殷实,收养一个婴孩只如家里多了件摆设,并不放在心里。决定收养那日,陈老爷命管家细细翻看弃婴襁褓,试图寻出一些身世线索,却一无所获。陈老爷挥挥手正要离去,忽然听见管家一声惊叫,声音里有种说不出的恐惧。
枯瘦的手指直直指向女婴的背,在左肩胛骨下方寸半的地方,有处小指肚大小朱砂胎记。鲜艳欲滴,像是雪地里落的一滴随时要往四周围浸染开来的血,分外妖异。
大凶之印啊,老爷,这滴血是邪魔分娩时留下的脐带血,这个孩子身上有地狱的印记,她不是人间的啊,管家苦口婆心地劝,老泪纵横。这个孩子不能留。会给咱们家带来莫大灾难。
那就让咱们家的佛光煞煞这魔性吧。我就不信陈家的绵绵福泽降不过这点妖气。只是一个孩子而已,还能作乱么?有什么好怕的。陈老爷微微一笑,不以为意。
老爷……管家还想劝,陈老爷却不耐烦了,挥挥手示意打断,举步要走,心念一动,本来对女婴不感兴趣的,因了管家几句话也便好奇低头端详了一番。
女婴闭着眼睛静静地甜睡,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睫毛低垂,鼻翼随着呼吸轻轻翕动,娇嫩得如同被风吹动的花瓣。
陈老爷忍不住轻轻伸手触碰,婴儿被惊动了,眼皮颤了颤,终于睁开来,却并不哭,安静地跟陈老爷的目光平视片刻,便温柔地牵起嘴角笑了。
这微笑分明十分动人,陈老爷却为之一震,骇然倒退几步,心里冒出一种很异样的情绪,别转身便大步离开。
快到走廊尽头的时候,忽然听见一声悲烈的惨叫:老爷,这个孩子不能留啊。大凶之印,必有孽生呵——
陈老爷猛然回身——
再过一个月就到六十岁大寿之期的管家翻过雕花围栏,抱着婴儿跳了楼。
陈老爷手脚发麻骇在原地,半天终于生出一丝力气走到栏杆前俯身下看。这个场景从此凝固成他生命中永远的梦魇——
老管家干枯的身体在铁硬的石板地面上几乎撞出了一个灰白色的印子,血花四溅开来,像打开了一朵巨大的莲花。身体四肢仿佛都摔成寸断,手臂却仍然死死箍着婴孩不肯放松。
浓烈的血气氤氲上升,陈老爷脸色雪白,抓在栏杆上的手握得死紧,却仍然控制不住身体的颤抖。闻声而出的仆人们都被这突发的事件惊呆了,院落里一片死寂。
半晌,忽然传出一阵婴儿“叽叽咕咕”的笑声,如卵石入湖,打碎了宁静——那个有着朱砂胎记的婴儿蹒跚地从管家怀里挣了出来,咿咿唔唔挥舞着两只藕白的手臂抬头冲楼上的陈老爷绽出一朵微笑。
那天陈老爷昏厥过去的最后一瞬,忽然闪电般想到:管家跳楼时明明是脸朝下,落地时怎么会变成脸朝上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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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秦记还是满好看的
小四 发表于 2005-07-17 02:33:39
抱着X24几度昏睡过去,还是挣扎着第n次醒来,看完了四十集的寻秦记。
好吧我承认TVB的电视剧拍得还算有点看头,只除了里面的一些小纰漏。
比如剧中场景出现过一座造型为宫女跪坐执灯的宫灯,这座灯叫长信宫灯,出土于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盛之妻窦绾墓,明明是西汉时候的东西啊……好吧,既然寻秦记讲的是时空穿梭,那么这座灯也可以从西汉自动穿梭到秦代提前给伟大的秦始皇享用的。
又比如秦始皇私自出宫在秦国游历,在大街上买了个梨子,掏出来的是一枚刀币,秦统一六国前各国使用的货币是不同的,刀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燕、齐两国使用的铸币,秦国用的应是圜钱,形制就跟后来的方孔圆钱基本一样,怎么说秦国的大王从秦宫里带出来的也该是自己国家铸的货币吧,更可怕的是后来秦始皇大人居然还掏出一小块银两买了一个包子……事实上,白银的货币化是到明代后期才发生的诶,编剧大哥真是超前啊。
又又比如项少龙跟琴清mm谈恋爱,两个人坐在湖边,琴清mm望着天边的落辉惆怅吟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当即昏鼓去。这句诗明明是李商隐《乐游原》里面的一句,原文应该是”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偶只能深深景仰一下琴mm的冰雪了,战国时的人居然能说出唐代人所写的诗句而且一字不差。
又又又比如,剧中无论秦国还是赵国魏国齐国……反正能出现文字的地方无论官方文书还是路边刻石,用的字体都是小篆……小篆是秦统一六国之后才颁行的法定文字呐,根据史书记载,应该是由李斯以秦国通用的籀文为基础,加以简化改革,成为小篆。
皑皑那么再随便讲一句吧,该剧中一位叫做曹秋道的杀手头目至中意戴的一款面具,完全跟三星堆文化中的铜面具一模一样,这次时间倒是对了,三星堆是商代的文化,照理说后代沿用前代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对,不过不过,人家蜀地贵族陪葬的东西忽然跑到著名杀手脸上,也算是妙事一桩了。
。。。。。
不过好在电视剧本来的唯一目的也就是娱乐而已。
好吧我承认TVB的电视剧拍得还算有点看头,只除了里面的一些小纰漏。
比如剧中场景出现过一座造型为宫女跪坐执灯的宫灯,这座灯叫长信宫灯,出土于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盛之妻窦绾墓,明明是西汉时候的东西啊……好吧,既然寻秦记讲的是时空穿梭,那么这座灯也可以从西汉自动穿梭到秦代提前给伟大的秦始皇享用的。
又比如秦始皇私自出宫在秦国游历,在大街上买了个梨子,掏出来的是一枚刀币,秦统一六国前各国使用的货币是不同的,刀币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燕、齐两国使用的铸币,秦国用的应是圜钱,形制就跟后来的方孔圆钱基本一样,怎么说秦国的大王从秦宫里带出来的也该是自己国家铸的货币吧,更可怕的是后来秦始皇大人居然还掏出一小块银两买了一个包子……事实上,白银的货币化是到明代后期才发生的诶,编剧大哥真是超前啊。
又又比如项少龙跟琴清mm谈恋爱,两个人坐在湖边,琴清mm望着天边的落辉惆怅吟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当即昏鼓去。这句诗明明是李商隐《乐游原》里面的一句,原文应该是”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偶只能深深景仰一下琴mm的冰雪了,战国时的人居然能说出唐代人所写的诗句而且一字不差。
又又又比如,剧中无论秦国还是赵国魏国齐国……反正能出现文字的地方无论官方文书还是路边刻石,用的字体都是小篆……小篆是秦统一六国之后才颁行的法定文字呐,根据史书记载,应该是由李斯以秦国通用的籀文为基础,加以简化改革,成为小篆。
皑皑那么再随便讲一句吧,该剧中一位叫做曹秋道的杀手头目至中意戴的一款面具,完全跟三星堆文化中的铜面具一模一样,这次时间倒是对了,三星堆是商代的文化,照理说后代沿用前代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对,不过不过,人家蜀地贵族陪葬的东西忽然跑到著名杀手脸上,也算是妙事一桩了。
。。。。。
不过好在电视剧本来的唯一目的也就是娱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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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女人大不同
小四 发表于 2005-07-12 15:55:50
男人女人的区别,在一些小细节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鞋子。
去年夏天搬了一次家,n趟来回运送以后,帮我搬家的某男瞪着我交到他手里的两串长长的纸盒子问,这是什么?!
我心虚地微笑,小小声回答,是鞋子。
1,2,3,4,5……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多鞋子!可是我看你穿来穿去也就那么几双鞋子呀,怎么忽然跑出来那么多双?!!
正因为我穿来穿去的总那么几双鞋子,所以才会有这么些鞋子呀,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女人的鞋柜里永远少一双鞋子的。我的鞋子总穿着不舒服,所以只好重新买一双,可是买了以后才发现还是不合脚,所以只好再买过,不穿的那些又不舍得扔掉,所以一点一点积累下来就有很多了嘛。我若是有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会有那么多双不穿的鞋子了呀……你看,你的鞋子少,是因为你够幸运,买的鞋子都合脚,所以就不需要再去寻寻觅觅,你以为买东西很快乐么?寻找一件合心意的东西很痛苦的,要在希望和失望之间反复折返,整个过程简直称得上跌宕起伏呢。有时候以为自己买到了一双完美的鞋子,上了脚,过了路,才晓得原来会夹到小脚趾头,最后还是只能依依不舍地把它装进鞋盒,放进柜子……男人怎么会懂这种微妙的感受呢?
男人当然不懂了,对面的男人在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我看,女人的烦恼还不是自找的?我之所以没烦恼是因为我若穿到不舒服的鞋子就会马上丢掉或者送人,反正是不会穿的鞋子,何必留着占地方呢?我情愿留着一颗有用的螺丝钉也不要留一双不会穿到的鞋子。
可是那些鞋子都是有回忆的,丢了多可惜。每次一想到自己寻找一双合意的鞋子花的心血我就不舍得扔掉它们了。
——你背英文单词也很费尽心力呢怎么老是忘记?
……
难怪女人对一段过去了的感情,即使明明知道不合适,也会念念不忘,而男人一旦下了决心,就可以表现得很决绝。
所以女人跟男人最大的差别就是,女人就算清空了鞋柜,也清空不了那些随鞋子而生的回忆;而男人,早在回忆清空之前就已经把鞋柜清空。
去年夏天搬了一次家,n趟来回运送以后,帮我搬家的某男瞪着我交到他手里的两串长长的纸盒子问,这是什么?!
我心虚地微笑,小小声回答,是鞋子。
1,2,3,4,5……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多鞋子!可是我看你穿来穿去也就那么几双鞋子呀,怎么忽然跑出来那么多双?!!
正因为我穿来穿去的总那么几双鞋子,所以才会有这么些鞋子呀,你难道没有听说过吗?女人的鞋柜里永远少一双鞋子的。我的鞋子总穿着不舒服,所以只好重新买一双,可是买了以后才发现还是不合脚,所以只好再买过,不穿的那些又不舍得扔掉,所以一点一点积累下来就有很多了嘛。我若是有一双合脚的鞋子,就不会有那么多双不穿的鞋子了呀……你看,你的鞋子少,是因为你够幸运,买的鞋子都合脚,所以就不需要再去寻寻觅觅,你以为买东西很快乐么?寻找一件合心意的东西很痛苦的,要在希望和失望之间反复折返,整个过程简直称得上跌宕起伏呢。有时候以为自己买到了一双完美的鞋子,上了脚,过了路,才晓得原来会夹到小脚趾头,最后还是只能依依不舍地把它装进鞋盒,放进柜子……男人怎么会懂这种微妙的感受呢?
男人当然不懂了,对面的男人在鼻子里重重地哼了一声。我看,女人的烦恼还不是自找的?我之所以没烦恼是因为我若穿到不舒服的鞋子就会马上丢掉或者送人,反正是不会穿的鞋子,何必留着占地方呢?我情愿留着一颗有用的螺丝钉也不要留一双不会穿到的鞋子。
可是那些鞋子都是有回忆的,丢了多可惜。每次一想到自己寻找一双合意的鞋子花的心血我就不舍得扔掉它们了。
——你背英文单词也很费尽心力呢怎么老是忘记?
……
难怪女人对一段过去了的感情,即使明明知道不合适,也会念念不忘,而男人一旦下了决心,就可以表现得很决绝。
所以女人跟男人最大的差别就是,女人就算清空了鞋柜,也清空不了那些随鞋子而生的回忆;而男人,早在回忆清空之前就已经把鞋柜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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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唱歌的鞋子
小四 发表于 2005-07-12 14:23:00
入夏未深,我的脚就已经被鞋子磨破了好几处皮。
诺,这一处的伤是我那双明黄色坡跟系带的鞋子磨的,这一处是那双浅蓝色小尖头凉拖磨的,这一处是那双红色夹趾磨的,至于这一处嘛,是被那双我很喜欢的玳瑁扣细带高跟鞋磨的……总之,我没有一双合脚的鞋子。去年的那双黑色羊皮细高根倒是很舒服,可惜在一个小水洼折断了跟,不能穿了。
嗯,我懂了。对面的人说。
过了一个星期,跟他一起逛街的时候,他给我买了两双Saterday的鞋子,一双红色牛仔布作面,缀着一个棕色牛皮扣,细跟,小圆头,是我难得肯买的淑女型鞋子,可惜穿了一天发现鞋子特别设计的一个扣在脚踝上的皮带又把我的皮肤磨破。
另外一双是我喜欢的样子,黑色坡跟,细细长长的皮绳,随意在脚踝上绕几圈,打一个结,就有一只纤纤弱弱的蝴蝶静静栖息在脚踝上。仿藏饰设计,看起来有点妖。
初初穿上时被皮绳勒到的地方辣辣地痛,忍着穿了一天就伏贴了,那么高的鞋跟,穿着跑来跑去的竟然都不累,于是决定从此只穿这一双。
那双鞋的鞋跟缀着一列仿藏银的金属饰物,走起路来鞋跟敲击着大理石地面会发出笃笃笃清脆的响声。第一天穿着它去报社,鞋跟一落到瓷砖地面上——笃笃笃,笃笃笃——途经的人无不诧异地抬头看我,如此反复,脸红了半边,走路只好步步为营,踩高落低,步伐谨慎,小心地不让鞋子发出声音,回到学校脱了鞋子,发狠不再穿它,第二天出门之前在鞋架前犹豫半天,终是舍不得那份熨帖,还是一五一十拈着两根细绳穿在脚上。
穿了个多月,慢慢地就习惯了这个声音。别人再回头看我,便坦然还以微笑——多好,我的鞋子会唱歌呢。
笃笃笃,笃笃笃,有时沉闷有时清脆。有时急促有时舒缓。走一路,便歌一路。
有次深夜搭最后一班地铁,地铁站里的人寥寥落落,穿着这双高跟鞋穿过空荡荡的通道,听着那个单调的笃笃声,白天的疲惫变得不再重要,四周懒散沉闷的空气因了这声音也忽然变得活力十足。
彼时忽然觉得,带着我向前走的不是我的脚不是我的鞋,而是我的鞋子唱出的歌声。
诺,这一处的伤是我那双明黄色坡跟系带的鞋子磨的,这一处是那双浅蓝色小尖头凉拖磨的,这一处是那双红色夹趾磨的,至于这一处嘛,是被那双我很喜欢的玳瑁扣细带高跟鞋磨的……总之,我没有一双合脚的鞋子。去年的那双黑色羊皮细高根倒是很舒服,可惜在一个小水洼折断了跟,不能穿了。
嗯,我懂了。对面的人说。
过了一个星期,跟他一起逛街的时候,他给我买了两双Saterday的鞋子,一双红色牛仔布作面,缀着一个棕色牛皮扣,细跟,小圆头,是我难得肯买的淑女型鞋子,可惜穿了一天发现鞋子特别设计的一个扣在脚踝上的皮带又把我的皮肤磨破。
另外一双是我喜欢的样子,黑色坡跟,细细长长的皮绳,随意在脚踝上绕几圈,打一个结,就有一只纤纤弱弱的蝴蝶静静栖息在脚踝上。仿藏饰设计,看起来有点妖。
初初穿上时被皮绳勒到的地方辣辣地痛,忍着穿了一天就伏贴了,那么高的鞋跟,穿着跑来跑去的竟然都不累,于是决定从此只穿这一双。
那双鞋的鞋跟缀着一列仿藏银的金属饰物,走起路来鞋跟敲击着大理石地面会发出笃笃笃清脆的响声。第一天穿着它去报社,鞋跟一落到瓷砖地面上——笃笃笃,笃笃笃——途经的人无不诧异地抬头看我,如此反复,脸红了半边,走路只好步步为营,踩高落低,步伐谨慎,小心地不让鞋子发出声音,回到学校脱了鞋子,发狠不再穿它,第二天出门之前在鞋架前犹豫半天,终是舍不得那份熨帖,还是一五一十拈着两根细绳穿在脚上。
穿了个多月,慢慢地就习惯了这个声音。别人再回头看我,便坦然还以微笑——多好,我的鞋子会唱歌呢。
笃笃笃,笃笃笃,有时沉闷有时清脆。有时急促有时舒缓。走一路,便歌一路。
有次深夜搭最后一班地铁,地铁站里的人寥寥落落,穿着这双高跟鞋穿过空荡荡的通道,听着那个单调的笃笃声,白天的疲惫变得不再重要,四周懒散沉闷的空气因了这声音也忽然变得活力十足。
彼时忽然觉得,带着我向前走的不是我的脚不是我的鞋,而是我的鞋子唱出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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